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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山頂黑狗兄 - 媒體報導 | 2013-07-25 | 點閱數: 5638

【聯合報╱記者謝恩得/阿里山報導】台 18 線阿里山公路常有違規超速超車造成重大車禍,公路和警察單位 7 月 1 日起加強取締,日前查獲遊覽車在速限 30 公里山路飆到約 60 公里,讓遊覽車略有收斂,有民眾抱怨車速變慢,形成漫長車陣,但也有民眾贊同取締。

公路總局阿里山工務段人員說,阿里山公路多是彎道,遊覽車等大型車時速 30 公里以下才轉得過去,否則極可能越線開到對向車道,容易發生車禍。

嘉義區監理所指出,阿里山路每天遊覽車來回穿梭,多次發生疑趕行程等因素超速行駛而釀禍,今年 7 月 1 日起,實施不定期、不定時攔檢遊覽車行車紀錄卡等稽查行動。

阿里山公路 35 到 88 公里路段(觸口到阿里山大門口附近),全線最高速限 30 公里, 7 月以來,大多數遊覽車都依規定行駛,稽查人員 15 日在阿里山公路觸口段,攔檢 1 輛遊覽車,車速多次在 50 到 60 公里間而被開單。

警方和公路單位加強取締以來,有民眾反映遊覽車等大型車的車速變慢,擋在最前面,形成很長的車陣「龜速」行進,建議提高速限,也有當地民眾習慣開快車,被開單後向民代申訴。

阿里山工務段表示,阿里山公路從民國 71 年開通時,考量道路寬度、路況和坡度、彎度等條件,訂下最高速限 30 公里,山區道路車速達 50 公里以上就很快,容易發生車禍,雖然有少數路段彎度不大,但基於行車安全,不會調整速限。

警方說,雖是 30 公里速限,仍有 20 公里的彈性,較直線路所超過 50 公里才會開罰,還是依規定不超速不超車,才能安全行車。

資料來源:【2013/07/24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