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山森林鐵路三合一民營案依法審慎辦理
2006-11-10 · 山頂黑狗兄 · 媒體報導 · 點閱數:2480
林務局辦理之「民間參與投資經營阿里山森林鐵路及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案」(以下簡稱本案),於 95 年 6 月 19 日與宏都阿里山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興建暨營運契約,辦理過程一切依法,審慎處理。【2006/11/9】
林務局曾與地方人士進行多次訪談溝通,並於 95 年 7 月 13 日及 11 月 6 日召開二次地方說明會,未來仍將持續與當地住民溝通,並要求投資者與地方居民溝通,以期在互相尊重及和諧中創造雙贏。
阿里山為國際知名之觀光旅遊景點,惟其住宿及設施品質長期以來無法滿足遊客之需求。近年來為提昇與改善阿里山地區遊憩品質及配合「阿里山套裝旅遊線」之政策,林務局逐步投入阿里山地區之整體環境改善工作,並持續辦理當地住民生活環境之改善。此外,並依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導入民間企業,以民間企業之經營理念與管理效能改善遊客住宿及鐵路服務之品質與效率,期共同提昇阿里山地區整體發展,並帶動大阿里山地區觀光產業繁榮及商機。
林務局說明,由於阿里山森林鐵路營運長期虧損,為提高投資誘因兼顧解決阿里山地區住宿品質課題,歷經多年之評估方有本案之推動,並於 95 年 7 月 13 日及 11 月 6 日於阿里山地區,向當地居民舉行二次說明會。
林務局進一步表示, 92 年 3 月發生阿里山小火車翻覆意外事故後,該局為提昇行車安全,依據國內外專家多次會勘建議積極辦理森林鐵路改善(包括隧道、橋樑改善、購置機車頭與客車廂等)及阿里山車站等五處車站整建計畫。
由於森林鐵路民營化問題繁雜、投資風險較高,自償性不足,考量交通建設經營之屬性,為提高投資誘因,招商文件即載明森林鐵路改善及車站整建計畫內容,分別列為「目前投入之改善計畫」及「政府應辦事項」,完成後,以 OT 方式交付民間機構營運並維護。該等投資並已納入權利金收取之考量,無圖利財團情事。
而民間機構經營期間一般之營運維護費用均由民間機構負擔,除重大天災非正常營運可預估之狀況,訂有雙方共同承擔並分攤風險之機制,由雙方每年提撥固定金額設置「阿里山森林鐵路天災復舊準備金專戶」支應,該局無需再編列維護及營運預算。
林務局進一步表示,未來該局仍將秉持誠意與負責任的態度,為了阿里山地區長遠之發展,積極加強與地方協調、溝通,爭取地方最大的利益,期盼彼此能捐棄成見,支持本案的相關規劃,合力將阿里山塑造成國際級之旅遊景點。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
林務局曾與地方人士進行多次訪談溝通,並於 95 年 7 月 13 日及 11 月 6 日召開二次地方說明會,未來仍將持續與當地住民溝通,並要求投資者與地方居民溝通,以期在互相尊重及和諧中創造雙贏。
阿里山為國際知名之觀光旅遊景點,惟其住宿及設施品質長期以來無法滿足遊客之需求。近年來為提昇與改善阿里山地區遊憩品質及配合「阿里山套裝旅遊線」之政策,林務局逐步投入阿里山地區之整體環境改善工作,並持續辦理當地住民生活環境之改善。此外,並依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導入民間企業,以民間企業之經營理念與管理效能改善遊客住宿及鐵路服務之品質與效率,期共同提昇阿里山地區整體發展,並帶動大阿里山地區觀光產業繁榮及商機。
林務局說明,由於阿里山森林鐵路營運長期虧損,為提高投資誘因兼顧解決阿里山地區住宿品質課題,歷經多年之評估方有本案之推動,並於 95 年 7 月 13 日及 11 月 6 日於阿里山地區,向當地居民舉行二次說明會。
林務局進一步表示, 92 年 3 月發生阿里山小火車翻覆意外事故後,該局為提昇行車安全,依據國內外專家多次會勘建議積極辦理森林鐵路改善(包括隧道、橋樑改善、購置機車頭與客車廂等)及阿里山車站等五處車站整建計畫。
由於森林鐵路民營化問題繁雜、投資風險較高,自償性不足,考量交通建設經營之屬性,為提高投資誘因,招商文件即載明森林鐵路改善及車站整建計畫內容,分別列為「目前投入之改善計畫」及「政府應辦事項」,完成後,以 OT 方式交付民間機構營運並維護。該等投資並已納入權利金收取之考量,無圖利財團情事。
而民間機構經營期間一般之營運維護費用均由民間機構負擔,除重大天災非正常營運可預估之狀況,訂有雙方共同承擔並分攤風險之機制,由雙方每年提撥固定金額設置「阿里山森林鐵路天災復舊準備金專戶」支應,該局無需再編列維護及營運預算。
林務局進一步表示,未來該局仍將秉持誠意與負責任的態度,為了阿里山地區長遠之發展,積極加強與地方協調、溝通,爭取地方最大的利益,期盼彼此能捐棄成見,支持本案的相關規劃,合力將阿里山塑造成國際級之旅遊景點。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