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林管處:阿里山BOT案 依法審慎辦理
2006-11-10 · 山頂黑狗兄 · 媒體報導 · 點閱數:2297
阿里山居民今天以臥軌行動,抗議阿里山三合一 BOT 案,對於居民質疑林務局圖利財團一事,嘉義林管處表示,阿里山三合一 BOT 案,一切依法審慎辦理,林管處將繼續與居民溝通,希望在和諧的氣氛中,創造雙贏局面。(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九日電)
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辦理的「民間參與投資經營阿里山森林鐵路及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案」,六月十九日由林務局與民間廠商簽訂興建暨營運契約,卻遭阿里山居民群起抗爭反對,居民認為三十年前阿里山發生大火,他們的家園被燒毀,如今,林務局竟將他們原先的居地給財團蓋大飯店,有圖利財團之嫌。
對此,嘉義林管處發佈新聞稿指出,阿里山是國際知名的觀光旅遊景點,但住宿及設施品質,一直無法滿足遊客的需求,近年來才依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導入民間企業,希望以民間企業的經營理念與管理效能,改善遊客住宿及鐵路服務的品質與效率,並帶動大阿里山地區觀光產業的繁榮及商機。
嘉義林管處表示,由於阿里山森林鐵路營運長期虧損,為了提高投資誘因,並兼顧提升阿里山地區住宿設施品質課題,經過多年評估,才有阿里山三合一 BOT 案的推動。
林管處指出,阿里山於民國九十二年三月發生阿里山小火車翻覆意外事故、造成十七人死亡的慘劇後,林務局為了提升行車安全,依據國內外專家多次會勘結果,建議林務局積極辦理森林鐵路改善(包括隧道、橋樑改善、購置機車頭與客車廂等)及阿里山車站等五處車站整建計畫。
由於森林鐵路民營化問題繁雜、投資風險較高,自償性不足,林務局考量交通建設經營的屬性,為了提高民間投資誘因,因此在招商文件中載明森林鐵路改善及車站整建計畫內容,分別列為「目前投入之改善計畫」及「政府應辦事項」,未來完成後,將以 OT 方式交付民間機構營運並維護。
嘉義林管處強調,阿里山三合一 BOT 案投資已納入權利金收取考量,並無圖利財團情事,而民間機構經營期間,一般的營運維護費用,都由民間機構負擔,除了重大天災之外,雙方訂有共同承擔並分攤風險的機制,也就是雙方每年提撥固定金額設置天災復舊準備金,林務局無需再編列維護及營運預算。
林管處表示,為了阿里山的長遠發展,林務局未來仍將秉持誠意與負責任的態度,積極加強與地方協調、溝通,爭取雙方認同及地方最大利益,希望彼此捐棄成見,支持與諒解阿里山 BOT 案及林務局的相關規劃,合力將阿里山塑造成國際級的旅遊勝地。
資料來源:中央社 2006-11-09
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辦理的「民間參與投資經營阿里山森林鐵路及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案」,六月十九日由林務局與民間廠商簽訂興建暨營運契約,卻遭阿里山居民群起抗爭反對,居民認為三十年前阿里山發生大火,他們的家園被燒毀,如今,林務局竟將他們原先的居地給財團蓋大飯店,有圖利財團之嫌。
對此,嘉義林管處發佈新聞稿指出,阿里山是國際知名的觀光旅遊景點,但住宿及設施品質,一直無法滿足遊客的需求,近年來才依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導入民間企業,希望以民間企業的經營理念與管理效能,改善遊客住宿及鐵路服務的品質與效率,並帶動大阿里山地區觀光產業的繁榮及商機。
嘉義林管處表示,由於阿里山森林鐵路營運長期虧損,為了提高投資誘因,並兼顧提升阿里山地區住宿設施品質課題,經過多年評估,才有阿里山三合一 BOT 案的推動。
林管處指出,阿里山於民國九十二年三月發生阿里山小火車翻覆意外事故、造成十七人死亡的慘劇後,林務局為了提升行車安全,依據國內外專家多次會勘結果,建議林務局積極辦理森林鐵路改善(包括隧道、橋樑改善、購置機車頭與客車廂等)及阿里山車站等五處車站整建計畫。
由於森林鐵路民營化問題繁雜、投資風險較高,自償性不足,林務局考量交通建設經營的屬性,為了提高民間投資誘因,因此在招商文件中載明森林鐵路改善及車站整建計畫內容,分別列為「目前投入之改善計畫」及「政府應辦事項」,未來完成後,將以 OT 方式交付民間機構營運並維護。
嘉義林管處強調,阿里山三合一 BOT 案投資已納入權利金收取考量,並無圖利財團情事,而民間機構經營期間,一般的營運維護費用,都由民間機構負擔,除了重大天災之外,雙方訂有共同承擔並分攤風險的機制,也就是雙方每年提撥固定金額設置天災復舊準備金,林務局無需再編列維護及營運預算。
林管處表示,為了阿里山的長遠發展,林務局未來仍將秉持誠意與負責任的態度,積極加強與地方協調、溝通,爭取雙方認同及地方最大利益,希望彼此捐棄成見,支持與諒解阿里山 BOT 案及林務局的相關規劃,合力將阿里山塑造成國際級的旅遊勝地。
資料來源:中央社 2006-11-09